深圳分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A座10楼 电话:0755-8207286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兴路10号科技园文化广场2楼A20  电话:0755-2267722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4001号万汇大厦505(龙城广场地铁站c/d出口) 电话:0755-85200311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206 电话:0769-2276141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10楼A 电话:0752-7387260

地址:惠东县华侨城大道17号8楼18(大润发楼上) 电话:0752-8520071

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9楼 电话:020-61136179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10号友谊大厦205铺 电话:0756-222068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5楼4516-20室 电话:0757-83139657

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建阳路交界处华图教育营业厅 电话:0663-8295956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2号中恳百货15楼K座 电话:0760-88833661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十楼1002室 电话:0668-2885968

地址:江门市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602.603室 电话:0750-3126589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9号图书馆四楼南侧 电话:0759-348102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梅龙商城二楼华图教育 电话:0753-2389268

地址:中共潮州市委党校行政楼502(新金山中学隔壁) 电话:15814925073

地址:汕尾城区红海大道和顺市场旁7天酒店2楼 电话:0660—3803822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63号市青少年宫办公楼2楼 电话:0766-8818949

地址:肇庆端州区端州四路碧湖广场3楼C11室 电话:0758-2288575

地址:河源市新城区建设大道与大同路交汇处中心壹号大厦806 电话:0762-3105500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北环路69号购书中心二楼 电话:0662-3695959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1号财富广场22楼2210 电话:0751-8228622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六楼6A03 电话:0763-3863073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城东大道8号(即潮阳一中南侧)电话:0754-83616103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大咖师资团|

直播学习平台师资家园|

招考汇总问答砖题库|

微信微博QQ群

您当前位置:首页 公务员考试网 > 深圳人事考试 > 深圳公务员考试 > 开课通知 > 省考封闭特训班GSZSK01221考前辅导课程表

省考封闭特训班GSZSK01221考前辅导课程表

2012-05-11 19:46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未知

 

2012年华图深圳分校

省考封闭特训班GSZSK01221考前辅导课程表

日期

时间

上课科目及老师

上课地址

班主任

5月5-6日

上午9:00-12:10

下午13:30-17:40

数量、资料

柏友杨老师

金丰城A座十楼华图教育会议室

         沈老师

           5月7-8日

上午9:00-12:10

下午13:30-17:40

逻辑判断

刘蒸蒸老师

5月9-10日

上午9:00-12:10

下午13:30-17:40

言语理解

 

 5月11-13日

上午9:00-12:10

下午13:30-17:40

申论

 

学员上课须知及注意事项:

  1. 教室开放时间为正式上课前30分钟;
  2. 请学员遵守上课时间,如因学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听课请学员自行负责;
  3. 学员进入教室须向工作人员出示听课证,否则不得进入教室;(实行上下午签到验证制度, 

  请学员进出教室要随身携带听课证);

  1. 请学员按座位号入座,如迟到请就近入座;
  2. 上课期间,学校为学员发放的讲义,资料请学员自行保管好,如有丢失或者损坏,请学员

  自行负责;

  1. 上课期间,学员须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随意走动,上课后请将通讯设备

  调为非响铃模式;

  1. 学员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严禁吸烟,课后请将废弃物放到工作人员指定

  地点,请勿在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1. 学员应尊重老师,自觉服从班主任及工作人员管理。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在课间向班主

  任反映或通过深圳华图学校咨询电话0755-25577921、13322925086;

  1. 上课时如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音响故障,请不要惊慌,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
  2. 学员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3. 爱护教室里各项设施,不得使用室内电源电器,若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 严禁在课堂上录音、录像,一经发现予以没收设备;

                              

                         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教务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友情申请QQ2058983767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