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边防总队2016年计划接收应届毕业生150人公告
2015-11-25 14:33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深圳人事考试网(http://shenzhen.huatu.com/)提醒各位考生,2016年广东公安边防总队计划接收应届毕业生150人,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2月11日,感兴趣的考生请不要错过。更多公安干警招聘,军队武警招聘等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深圳华图(公众号szhuatu)。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也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边防总队,隶属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和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部队分布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江门、佛 山、中山、顺德、肇庆、湛江、茂名、阳江、惠州、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梅州等地区,主要担负广东省内国家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粤港、粤澳边 界一线和深圳、珠海经济特区管理线的边防管理,沿海5229.7平方公里边防辖区的治安、船舶管理,以及沿边沿海反偷渡、反走私、缉枪缉毒等任务,是维护广东安全稳定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
长 年以来,广东边防官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维护国家主权和沿边沿海地区安全稳定、保卫改 革开放、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近年来,广东省边防总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跟改革发展潮流,坚持走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之路,全面实 施爱民固边战略,全力推进“三基”工程和“四项建设”,部队呈现大进步、大丰收、大发展的喜人态势,构建了广东沿边沿海、海上、口岸安全稳定的战略屏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踏上新的世纪征程,广东省边防总队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忠于党、善于战、严于治、勇于先”的广东边防精神,积极构建新时期和谐广东边防部队,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有志于保卫祖国、献身边防的莘莘学子们,我们热切期待与你携手共创祖国公安边防事业的新辉煌!
一、接收专业需求及数量
2016年广东省边防总队计划接收总数为150人,具体学历及专业需求如下:
(一)大学本科学历专业需求(120名):1、法学类30名: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2、文学类27名:汉语言文学、汉语言、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3、理学类10名: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心理学、应用心理学;4、工学类35名: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5、医学类5名:临床医学、医学检验;6、管理学类13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
(二)大学专科学历专业需求(30名):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禁毒、警察指挥与战术、抢险救援、刑事技术。
二、2016年具体接收条件及范围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择优接收。具体条件是:
(一)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属于国家招生计划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对象所学专业必须在规定的接收范围之内。
下列毕业生一律谢绝报名: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往届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9、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含特招)的毕业生。
(二)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 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三)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入警后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水平、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组织指挥能力。
(四)身体健康,未婚(研究生除外)。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有关规定和标准。大专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即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即 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五)必须通过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接收地方院校毕业生入警考试及总队组织的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和身体检查及政治审查。
(六)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从组织分配,个人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役申请。
(七)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役的毕业生。
2、德、智、体、能、绩综合测评成绩在本校本专业前十名的。
3、具有篮球、乒乓球专长或在专业应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4、参加过省部级或全国性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5、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
6、广东籍生源,熟练掌握粤东、粤西当地方言的。
三、接收程序及时限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站即时通知为准):
(一)宣传动员与报名(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2月11日)
(二)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初定2016年1月底,考测试地点广东广州)。
(三)政治审查(2016年3月至4月底)
(四)草签就业协议(2016年5、6月)
(五)档案复审(2016年7月)
(六)办理接收手续、报到,参加入伍集训(2016年8月)
四、入警待遇
(一)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6月30日算起。经培训合格后任命为武警现役警官或专业技术干部(大专毕业生任命为正排职、少尉警官;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中尉警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上尉警官)。
(二)按照任命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标准,每年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三)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分配或住房补贴等。
(四)入伍后,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随队手续;若配偶、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本人工作地城市户口。
(五)入伍后,未婚的每年享受30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享有40天假期;已婚且夫妻同地的,除正常节假日外,每年还有20天的公休假。
(六)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探亲、治病疗养。
(七)大学生正式入伍后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其它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接收对象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完成集训前实行全程筛选淘汰;与总队签订接收协议后,在入警培训过程中本人强烈要求终止协议的,总队将在收取违约人的违约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撤销其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考试、各类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三)报考人员禁止重复报名参加部队招收,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含边防、消防、警卫、特侦、海警等)范围内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2月11日 (期间,注册及报名系统开放注册、接受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认真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谢绝报名,报名者请登录http://www.gdbfzs.cn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地方大学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者请提供报名真实信息,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并根据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工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需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一般在5-7个工作日内显示,不再另行通知。
注:报名界面需上传个人近期一寸证件照(分辨率尽量高一些,大小不超过200KB)、身份证扫描件(大小不超过200KB)、《新生录取名册》扫描件(需加盖档案馆或学生处印章,大小不超过500KB)、《成绩单复印件》扫描件(截止目前的所有科目,需加盖教务处印章,大小不超过500KB),请考生根据图片的规格要求提前准备。
七、特别提示
1、www.gdbfzs.cn是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授权接受地方大学生报名信息的唯一网站。
2、请与招生简章指定联系人接洽报名和咨询事宜,请勿轻信其他个人形式的招录报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己负责。
3、招录考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参照地方公务员考试做好相关准备。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录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
联系人:涂干事
联系电话:工作日上午8:30至11:50、下午14:30至17:30,致电020-82133234、13802793234
联系地址: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489号)
邮编:510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