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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招考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通告(77名)(2)

2016-08-26 15:43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我院门户网站“中山检察在线”(www.zhongshan.jcy.gov.cn)和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dzs.lss.gov.cn)发布公开招考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填写《中山市检察机关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按报考职位发至以下邮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zsjczzc@163.com,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tdmlym@126.com,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zejzgk@126.com。邮件名称注明“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截止报名时间为8月30日17:3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招考条件和职位要求,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答复报考者。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用人单位将通知考生带齐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资格审查地址如下: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2号市检察院政治处902室;

  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中山市东区兴文路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906室;

  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中山市小榄镇裕洲路61号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809室。

  (三)提交资料和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持填写规范的《中山市检察机关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需出具报考者的报名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将当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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