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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 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2017-05-05 20:32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惠州公务员考试网

      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惠府办【2014】13号)、《惠州市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及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劳动报酬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1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满足岗位需求为宗旨聘用“德才兼备”的司法辅助人员。

二、 职位信息

(一) 招录职位及名额

检察官助理20名;协警员1名。

(二) 工资待遇

司法辅助人员的薪资、晋升、奖励标准及相关待遇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惠州市市直机关编外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及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编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制度执行。

不提供住宿。

三、 招录条件

(一)合同制检察官助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自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品行端正、踏实肯干、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与业务技能水平;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体能素质;

5.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应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案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及具有其他不适宜履职情况的人员不得被聘用为检察官助理。

(二)合同制协警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学历;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复员、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7.无刑事犯罪、纪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记录;

8. 仅限男性,户籍地不限。

四、 招录流程

(一)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通车办公室(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10号)。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根据报考岗位分别下载、填写并打印《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检察官助理)》(附件2)或《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协警员)》(附件3),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

(2)出示内地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17年3月3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出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驻外使馆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6)应届毕业生应出示高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于2017年8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7)复退军人应出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8)提交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司法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

报考人员应将《报名表》和近期白底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中(账号:hzsrmjcy2017@163.com,字母小写)。

4.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照《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在复印件材料空白处签名并注明“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在照片背面签名并填写身份证号码;

(3)因故需委托他人协助报名的,受委托方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市院政治处负责书面审查。严格比照招录公告要求核对报名材料的种类、数量与内容,对错报、漏报等情况予以纠正,取消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符或谎报信息者的报名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共计两轮考核,分别为笔试、对机考试(报考协警员职位者,无需参加)、面试,每门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第一轮考核: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根据招聘岗位的业务技能需求划定考试范围,旨在考察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及对法律法规、党章党纪的熟悉程度。

考试题型:言语理解、数量关系、逻辑推理、资料分析、岗位综合知识。

2.对机考试:对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挂网通知。实行百分制。旨在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对日常办公软件的应用能力,文字总结归纳能力。

考试题型:Excel、Word软件操作、速录、速听速记。

第一轮考核成绩=笔试(50%)+对机考试(5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协警员职位的考生第一轮考核成绩即为笔试成绩。考生可在第一轮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查询考试成绩、入围面试者名单及面试公告等信息。

第二轮考核:

3.面试: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第一轮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单次考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或被录用。

考生面试成绩单将于面试当日现场发放。第二轮考核成绩=第一轮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考生面试总成绩及两轮考核总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挂网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两轮考核总成绩排名高低,按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者放弃体检、考察、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录用名额;

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方式将以短信或挂网形式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签订劳动合同。检察官助理首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协警员首次合同期1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七)其他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考核或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考试组织方无关;

4.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及附件将同时在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市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0752-2827351

监督电话: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室    0752-2827359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0752-2789348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2日

附件:

1、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2、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检察官助理)

3、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协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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