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管中心选聘深圳市眼科医院院长的公告
2017-05-09 13:49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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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选材用人范围,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深圳市眼科医院院长(事业单位六级管理岗位)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报考要求。
1.年龄55周岁以下(196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眼科学专业;
4.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在省级或以上医学类学术团体担任职务;
6.具有十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
7.在三级医院担任眼科主任或以上职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8日至17日(以报名邮戳时间为准),报名以邮政EMS(不得通过其他快递公司)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邮寄提供以下材料(寄来材料不再退回):
1.本人亲笔填写《深圳市眼科医院院长公开选聘报名表》(“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深圳市考试院网”下载,附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验证文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省级或以上医学类学术团体职务证明材料、现任职务任免文件,相关材料面试阶段验原件;
3.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4.个人管理、临床、科研、教学主要成果说明材料。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1号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后勤服务楼330房,邮政编码:518053。联系电话:0755-66824667,联系人洪先生。
报名材料1、4电子版请电邮至hongzm@szpha. com。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聘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请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由中共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党组根据考试成绩和报考人员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同等条件下具有海外培训经历者优先。
考察人员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单位同意调出函,无法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对象的组织鉴定材料。
(五)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由中共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党组确定拟任人选并提交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理事会审议。
(六)任前公示。
在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网站对拟选聘人选公示7天。
(七)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三、其他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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