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广州海珠区公开选调正科级以下公务员职位21名公告
2018-01-12 15:15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州海珠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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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优秀专业人才,广州市海珠区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海珠区公开选调正科级以下职位21名(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省范围内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二)报考副科级及以上职位的,需具有与选调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年龄和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详见附件1职位表。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比例不足1:3比例的,酌情核减选调职位。
3.资格初核。将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选调职位专业要求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见附件2)执行,并按报名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内容为申论,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izhu.gov.cn/site/hzqzf/gzjg/szfbm/hzqrsj/rsrm/)另行公告。笔试成绩在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负责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面试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广州市海珠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