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公告(2)
2016-03-04 15:23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二)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则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及成绩。
2.考生须按照所报职位指定的时间和本人抽取的签号顺序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3.在组成测评组后,考生须将抽签条贴在本人胸前或后背等显眼位置,并确保测评全程抽签条不遗失。
4.考生须服从测评现场管理以及测评考官的测评结果,禁止穿带钉跑鞋参加测评,不得要求考官更改测评结果,不得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否则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及成绩。
5.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本人须签名确认。考生因前一项目不合格主动放弃参加后面项目测评的,应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写“自动放弃”并签名确认。
6.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候考室及测评区域。考生在报到后、完成测评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因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失去体能测评资格的,后果自负。
(三)其他事项。
1.考生违反前述报到及测评纪律要求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体能测评考场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请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前往。
3.体能测评结果将于 3月18日下午16:00发布,请考生自行登陆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查询。
4.测评标准中的“30岁(含)以下”是指1984年12月21日至1997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31岁(含)以上”是指1979年12月21日至1984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附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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