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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18年面向市内外选调10名员额法官公告(2)

2018-01-31 13:33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定为2018年4月1日9:30至12:30,地点拟设在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根据初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4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根据复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复试时间初定在4月14日、15日,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时间初定在4月16日,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初试占20%,复试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或总成绩(百分制)为60分(不含本数)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组织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50%(初试占20%,复试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总成绩,并由高至低排序,按1:1.5比例组织体检。

  2.体检人选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

  4.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如体检不合格者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项目为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经我院党组研究,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拟定组织考察人选,并将拟考察人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初审,确定组织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工作。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经我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确定选调人选。

  (八)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将选调人选在前海法院等网站公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届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确认为员额法官。

  四、其他

  1.从市外选调的法官,按照深圳市公务员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从市外选调的法官录用后,在省法院确认入额以及市人大任命前,暂按原行政级别享受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福利待遇。

  3.录用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自贸区人才住房保障。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3,酌情减少选调名额。

  5.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我院网站(www.szqhcourt.gov.cn)、微信公众号(qianhaifayuan)公布。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为0755-86705117,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点击下载:

  附件1.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职位表

  附件2.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报名表

  附件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4.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附件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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