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公开选调(选拔)公务员
2013-04-17 14:49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选拔)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任岗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公开选调(选拔)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选拔)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以及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含警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三)选调(选拔)为副主任科员职务的要求现任副科级职务(不在试用期内)或任科员三年以上。其中,属军转干部、内地调入干部首次竞争提任的,按现职务的职级确定任职资格,任现职级不满规定年限的可参照其在军队、内地任相应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属本市事业单位干部过渡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原任职务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选调为科员职务的要求现任科员,或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含警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四)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思维。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身体健康,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副主任科员职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科员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七)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选拔)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龙岗政府在线和深圳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3日止。
2.报名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公开选调(选拔)公务员报名表》;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6、现职现级文件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选拔)资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公开选调(选拔)公务员报名表》,与相关资料一并送至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708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咨询电话:(0755)2890267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
(三)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选拔)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选拔)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
(四)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法律、行政管理、深圳市情、时事常识、公文写作等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本职位面试名额的,则该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面试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须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原单位不同意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得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对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数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和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和考察。
1.提交资料:《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意见(含“六四”、“文革”期间、是否参与“法轮功”组织的表现鉴定)。
2.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选拔)资格。考察结束后,经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选调(选拔)人选。
(七)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按照深圳市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选调(选拔)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公开选调(选拔)公务员职员职位表
2.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公开选调(选拔)公务员报名表
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公开选调(选拔)公务员面试审批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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