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8-19 17:14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深圳公务员考试院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14年8月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属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性各类安全生产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承担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强制性培训工作及各类高危行业法定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管理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料、教材的编制和发行工作;负责职业安全健康调查的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对象
具体查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
三、应聘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工勤人员男35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且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
5、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层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岗位条件:
1、招聘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
2、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限30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4年8月1日。
4、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9时至2014年9月3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0日对网上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
4、准考证下载打印:报名成功的考生无须缴纳考试费,于2014年9月11日至9月12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予以开考。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基础、行业法律法规及专业题。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方具备面试资格。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面试对考生进行职业方向、个性特征、价值取向、职业道德、专业与岗位匹配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于面试后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三)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可在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网站查询。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岗位拟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体 检 标 准 参 照《广东 省 事 业 单 位 公 开 招 聘 人 员 体 检 实 施 细 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和组织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递补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按照资格审查和考试结果拟定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同时具备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岗位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如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九、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3339387-817
监督电话:83125310
附件:
2014年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doc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深圳公务员考试院
http://shenzhen.huat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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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