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
2015-06-05 16:46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深圳考试院
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2015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说明
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2015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已于5月24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初审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2015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
深圳市坪山高级中学体育馆2楼(深圳市坪山新区锦龙大道东侧坪山高级中学)。
二、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笔试科目划定: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教育类均为55分。
各位考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资格初审要求
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人员初审资格说明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由本人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4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为能及时递补,此类考生须由本人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资格初审递补资格;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备注: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资格初审当天(6月11日)上午9:0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必须配合初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各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2015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经递补该岗位初审合格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二)以“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条件报考的考生,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本人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三)在此次招聘中部分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暂时代替(证明中必须包含本人照片,照片应盖骑缝章);考生面试入围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则必须提供身份证。
(四)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
(六)咨询电话:28398949、84622957(组织人事局)
84511555(坪山高级中学)
附件: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5年6月5日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