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11月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2016-01-08 11:21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龙华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该批次考生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信息及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信息
面试考生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16年1月13日(周三)上午8:30前到达。
(二)体检地点。
体检地点定于龙华新区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入围人员对应的体检中心详见附件,请入围人员务必确认本人体检地点以免错过体检时间。
体检地点具体地址如下:
龙华新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建设东路。
龙华新区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大道187号。
三、体检程序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体检,并准备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二)考生体检表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并交回体检表。(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三)体检费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现场支付(具体费用以体检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如严重违反纪律,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三)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当即取消其体检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体检时请空腹抽血和做B超,抽血和做完B超后才能进食。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疗机构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体检结果将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ggsyj.szlhxq.gov.cn)公布。
六、本公告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3336217。
附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考生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信息.xls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1月8日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