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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22名人公告(2)

2016-03-10 10:44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4月23日(星期六),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经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接到接收通知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享受越秀区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事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凡没有按时取得相应职称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按聘用岗位要求,卫生系列需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类或职称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两年内通过有关资格考试;其他无执业资格条件要求、可通过认定程序取得相应职称资格证的聘用岗位,须在符合认定条件后半年内通过有关认定手续。

  2、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半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依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办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三)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受聘时还应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要求等方面证明材料。

  (五)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应聘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请按招聘职位表中各单位的联系电话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337137、监督电话:8338416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7日

  附件:

  1、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公益一类)

  2、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公益二类)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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