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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惠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374名)

2016-08-05 14:23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

  深圳人事考试整理:2016年惠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374名),供参考,更多关于2016深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深圳事业单位考试、深圳事业单位备考资料等信息,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号(sz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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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 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和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属下40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74名,其中教育类岗位152名;卫生类岗位208名(含校医4名);综合类岗位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一般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1年8月22日至1998年8月22日期间出生的)。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取得医学影像、检验专业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截至1976年8月22 日以后出生的);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截至1971年8月22日以后出生的)。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近三年内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含2016年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列为拟聘公示人员)。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正式人员。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8月2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8月18日至19日登录惠来县人社局网站(www.hlrs.gov.cn)下载《惠来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按报考单位类别分别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送至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15218655168@163.com、惠来县卫计局人事股邮箱1272339396@qq.com和惠来县委宣传部人秘组邮箱hlxc6681035@163.com。

  2.现场确认:经网上报名后的考生应于8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按报考单位类别分别到现场确认,共设二个点。 ①卫生事业单位受理地址:惠来县惠城镇新兴街4号原县卫生局;②教育事业单位及其它事业单位受理地址:惠来慈云文化广场内惠来县青少年宫即惠来宾馆斜对面。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经网上报名直接到现场报名者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如不到现场确认的视同自行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到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惠来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网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贴近期免冠正面大1寸相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相片处,另1张背面写姓名贴在报名表右上角);

  ②.毕业证书(含学历、学位);

  ③.居民身份证;

  ④.户口簿(岗位有要求者提供);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者提供);

  ⑥.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应聘人员。

  4.报名收费:收费标准参照粤价[2013]223号文规定,这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考务费为每人90元。

  5.咨询电话: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0663-6692400,惠来县卫计局人事股0663-6615201,县委宣传部人秘组06636681035。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对报考同一招聘条件的若干岗位打包为一个岗位组的,报名时只填报岗位组名称和代码。在拟聘人员公示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在岗位组内择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组)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国有企业在岗人员以及政府雇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3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2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招聘岗位设定面向我县生源,或户口在惠来县,或父母(配偶)户口在惠来县等户籍条件的,考生应按实际情况和公告的岗位条件报名。

  7.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

  8.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者于2016年9月2日持本人身份证按报考单位类别分别到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和县委宣传部原现场确认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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