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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招聘11名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的补充公(2)

2016-08-08 16:31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方式统一通知。

  2.资格审核需提交报名时上传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通过的,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技能测试。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不设置开考比例。

  1.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后面的考核阶段。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2.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2)技能测试形式和内容:技能测试采取电脑操作方式,主要测试文字处理以及电子表格操作等。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7:3的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生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并通过组织考察的,办理公示手续。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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