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深圳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光明)
2016-11-11 17:33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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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事业单位2016年10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的笔试成绩合格线均为5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初审的时间、地点
详见《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1)。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初审资格说明
考生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资格初审要求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于资格初审规定的时间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4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为能及时递补,此类考生须于资格初审规定的时间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递补至所报考职位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一: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外,未能在资格初审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须配合初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
注二:资格初审的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1)。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经递补初审合格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现场人员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初审。
(一) 应届毕业生:
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
(1)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5)属2015、2016、2017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6)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符合条件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二)社会人员:
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
(1)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及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计划生育保证书见附件3);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