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雇员招聘面试及体检公告
2016-11-18 13:41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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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为做好2016年下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雇员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
2016年下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雇员公开招聘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
(一)面试对象
事业单位入围面试人数按《2016年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所列的“入围面试比例”计算,机关雇员入围面试人数按“1:3”比例计算,具体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前资格审核
面试前,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到用人单位指定地点提交书面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书面或手机短信申明放弃,用人单位可按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入围面试的考生可提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3。
资格审核须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内地居民身份证、笔试(免笔试)准考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计生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姻证明)、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方面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合同、就业手册),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考生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或为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其中,报考教育系统的,社会人员为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学校解除合同的证明,若为公立学校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如单位有需要,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签订《应聘承诺书》,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雇)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作出若被聘(雇)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直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雇员招聘考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和携带证件
考生须于11月25日前登录江门人事考试院网站查看本人报考岗位的面试集中时间和地点,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要求参加面试,并在面试开始前45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所需携带的证件: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