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深圳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说明(龙岗)
2016-12-09 17:57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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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笔试已于11月27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7日。
分上、下午两场,具体安排详见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资格初审分组表》)。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白湖路1号)。
请考生本人于2016年12月17日规定时间(上午8:30考生入场结束;下午13:30考生入场结束)凭报名表、身份证入场。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初审资格说明
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人员初审资格说明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必须由本人于2016年12月17日规定时间内(上午场8:30前、下午场13:30前)到资格初审现场并按规定位置入座、等候审查至所报考岗位初审结束;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6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必须由本人于2016年12月17日规定时间内(上午场8:30前、下午场13:30前)到资格初审现场并按规定位置入座、等候审查至所报考岗位初审结束;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意: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区人事部门同意外,未能在2016年12月17日当天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配合初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经递补该岗位初审合格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一)应届毕业生。
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承诺书(见招考公告附件3,其中已育或已孕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5、2016、2017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