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源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公告(50名)
2017-03-17 15:58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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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河源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薪酬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高中阶段21人、初中阶段18人,小学阶段1人,幼儿园阶段2人,特殊教育阶段8人,共计50人。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7年3月16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报考学科教师岗位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报考者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
4.报考学科教师岗位需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者如在2017年8月30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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