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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9名人员公告(4)

2017-08-08 11:11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在总成绩合格的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计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 0751- 8176993、8764102。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待遇。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届毕业生从聘期起2年内没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证,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本公告由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 8176993、8764102。

  附件

  1、《2017年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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