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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招聘32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7-10-26 16:22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

深圳人事考试为您整理:2017年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招聘32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下面是公告详情,欲知更多2017年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等信息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号(szhuatu),及时掌握最新考试动态。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广州市黄埔区街道、镇属下征拆办工作人员29名、黄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岗1名、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管理岗2名。详见《黄埔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报考年龄在18-35岁(1981年11月8日至1999年11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即197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件中《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有关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七)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7年10月30日。

(八)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学校证明,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17年10月26日起,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10个工作日。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17年11月9日上午9:00至11月13日下午17:00(3个工作日),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16日上午12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采取闭卷方式。笔试题目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10个工作日内在黄埔信息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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