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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2018年度招聘43名应届毕业生公告(2)

2018-01-03 16:22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广东省气象局

  四、考试内容与考试规定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为两个类别(见附件1),分为综合类和大气科学类,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及法规规定、行政能力测试及气象法律法规等相关应知应会内容,大气科学类笔试内容更侧重大气科学类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聘者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二)考试规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大气科学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在首次公开招聘其他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根据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比例为1:3,。如果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由5-7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三)考试时间、地点

  通知发布在广东省气象局网站(www.grmc.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请注意随时关注。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按100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由各用人单位直接通知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应聘资格,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替补进行体检。

  (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合同;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7671930、1392

  监督电话:020-87672307

  附件:

  1.广东省气象部门2018年度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xls

  2.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广东省气象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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