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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珠海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2人公告(2)

2018-01-15 15:19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珠海中级人民法院

  (二)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出一道题目,由考生写一篇文章,800字左右。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技能测试:(1)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书记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打字测试分看打(15分钟)和听打(30分钟)两部分,成绩由打字软件自动统计,两项成绩分别占打字成绩的40%和60%。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2)体能测试:法警主要测试体能,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规定的标准。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等。面试采取考生先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交流的方式进行。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6-2666200。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报名登记表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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