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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省梅州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20名城监协管员公告

2018-01-19 15:38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人事考试为您整理:2018年广东省梅州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20名城监协管员公告,下面是本次招聘公告详情,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下,更多广东地区教师、事业单位、国企等招考信息,请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回复关键词“招考汇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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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监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从下列对象中择优录取:

  1、警察类、法律类、体育类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2、退役士官士兵,从事过警务、辅警、特勤和合同制消防员(需原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从事城建监察协管工作;

  招聘名额: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

  四、应聘条件

  1、限大埔户籍;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男性在20周岁至35周岁,女性在20周岁至30周岁(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8年1月23日);

  6、学历:高中(含中专、高职、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高:男性身高在1.70米、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8、同等条件下,各镇、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城管工作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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