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珠海(国家)高新区招聘12名专员公告
2018-02-28 14:35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珠海(国家)高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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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员,主要从事政策研究、产业规划、项目引进和服务保障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到2018年3月;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区党政办公室政策研究专员2名;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金融专员2名;区科技产业局专员3名;区投资促进中心招商专员5名。
(二)岗位要求
具体详见《珠海(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专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珠海(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南方都市报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
考生可选择邮寄材料报名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1)邮寄材料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邮寄至指定联系地址。报名所需材料中需查验原件的,届时另行通知查验原件。
(2)现场报名: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联系地址参加报名(珠海市区可乘坐3、3A、10、10A、10F、66、68、69、K1、K2、K3路公共汽车,在“南方软件园站”下车)。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委托方(考生)与受委托方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作为凭证。报名所需材料中需查验原件的,报名现场查验原件。
联系人、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珠海(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专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报名时间
收取邮寄材料和受理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所需材料
(1)《珠海(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专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资料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4)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证明原件等。
(5)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并附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6)如有其他能证明或体现个人特长、能力或突出业绩的材料,也请提供复印件各1份,如资格证书、署名文章、出版刊物、研究成果等(原件备查)。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并经区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年薪约30万元,特别优秀者待遇可面议。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可续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附件:(官网暂未公布)
1.珠海(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专员岗位一览表
2.珠海(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专员报名表
3.承诺书
4.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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