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公共事业办2018年招聘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2018-03-09 16:18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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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公共事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辅助执法岗(具体岗位参见附件1);
人数总计:3人。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3月9日);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人员;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4、2013年2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4日
报名方式:报名者将《应聘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计划生育承诺书、承诺书(附件2、3、4)、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料,扫描并发送至邮箱262811093@qq.com。报名表及承诺书均须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报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5-2985827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按程序公示后,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所聘人员按《光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选择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统筹安排。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公共事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公共事业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附件2.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附件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附件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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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