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法院、检察院联合招聘合同制书记员20人公告(2)
2018-03-27 14:03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法院、检察院
(三)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自负体检相关费用。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在饶平县人民法院网、饶平县人民检察院网公布。
3、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饶平县人民法院网、饶平县人民检察院网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将与饶平县新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由饶平县新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饶平县人民法院、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满对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聘用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人员空缺的,可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但可递补的人员放弃、本次招聘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即笔试和面试)时应当带齐报考单位发放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2、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薪酬福利
合同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每人每年2.8万元(含工资、社保、节日补贴、加班补贴、办公费等各项费用)。本公告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饶平县人民法院网、饶平县人民检察院网发布,由饶平县人民法院、饶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
饶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电话:0768-7810116
饶平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电话:0768-7811043
原标题:饶平县人民法院、饶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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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饶平县人民法院、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doc
2、《饶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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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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