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佛山人民检察院招聘30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2018-04-24 17:25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佛山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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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司法合同制书记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0名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本次招录由我院会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录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录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0年4月30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大专学历须为法律专业,广东省户籍,本科学历不限专业和户籍。
6.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专业不限,广东省户籍。
(二)招录岗位及数量
1.劳动合同制书记员(A岗位):28名
2.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B岗位):2名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5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请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文件不大于30kb)、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以电子邮件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fs-jcy@163.com,并把压缩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待入围体检时持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