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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宁医院  精神科医师(临床岗位)  详细信息
岗位编号 SZ2014012D0143
招考地区 深圳市属
招聘单位 深圳市康宁医院
岗位名称 精神科医师(临床岗位)
主管单位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类
岗位等级 十二级
拟聘人数 3
学历 本科及以上
学位 学士及以上
专业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精神医学(100205TK); 研究生: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医师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本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有3年以上地市级以上医院精神科临床工作经历,现仍在相应岗位工作。
考生户籍 市内外
经费形式 财政核拨补助
笔试类别 医疗类(精神科)
备注
招考类别 政府社会人员
免责声明: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考生提供信息作为报名参考,请以人事部正式公布数据为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