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文章阅卷三大要诀
2015-03-17 11:10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申论文章写作的命题千差万别,不同的文章阅卷的规则也不同。对于阅卷规则必须区别对待,而不能一概而论。不过无论规则是怎么样的,基本的内容不过两点: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主观形式是指一些抽象的要求,如观点明确、论述深刻等等;客观内容是指答题要点。根据这个思路,总结阅卷规则可以分为三类:以形式为主,以内容为主,形式内容并重。
1、形式为王
例:
问题:请针对材料所反映的问题,以“加强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为题,写一篇800字左右的策论文章。(本题50分)
要求: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行文流畅,措施全面、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
阅卷规则:
内容分:
第一、完善职业病定义及鉴定的法律法规(4分)更新职业病标准(2分)、健全职业病鉴定机构(2分)
第二、健全监管网络,提高监管能力(4分)监管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与管理(2分)、明确告知职业病的危害(2分)、加大不作为、乱作为的处罚力度(4分)
第三,加大投入,引导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教育。(4分)增强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重视(2分)、提升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2分)。
第四、简化职业病鉴定程序,规范职业病索赔程序(4分)。
第五、借鉴国外职业病防治经验以及不断总结自身经验,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4分)
健全医保制度与行政司法制度(2分),专业化职业病防治工作(2分)
形式分:语言表达规范(4分)、条理清晰(4分)、结构严谨(2分)
这份阅卷规则和前面的一份在风格上截然相反,几乎完全按照得分点来给分。这样的规则和题干的内容是一致的,因为题目中要求“措施全面、针对性强”。这种规则的优点是客观公正,清晰明了,操作性强。但这同时也是它的缺点,因为这样一来文章写作就成了纯粹客观题,限制了考生自由发挥的空间,不能从整体上考察到考生对问题的把握。这种阅卷规则除了在广东等个别地方命题很差的省份以外,用得是非常少的。
2、内容为主
例:
问题:根据给定资料反应的主要问题,就如何协调好公众和慈善组织的关系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中心论点明确,重点突出,主旨鲜明,论述深刻,结构完整,语言生动形象。(40分)
阅卷规则:
一类:重点非常突出,见解深刻,论证有力,内容详实,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语言优美流畅。(33-40分)
二类:观点明确,重点不够明确,内容较充实、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论证较合理,语言通顺。(24-32分)
三类:观点清楚,内容不够充实,有所分析,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有少量语病。(13-23分)
四类:不着重点,大多泛泛而谈,只写对策,缺乏论证,思路不清,结构不完整,语病较多,字迹不清。(12 分以下)
通过上述这个规则我们可以看到,在文章的等级分类中出现很多如见解深刻、论证有力、观点明确等字眼,这些东西都是很抽象的。这些抽象的阅卷规则是由题干决定的,稍微细心我们就可以发现一类文章和题干要求是一致的。模糊性是这种规则的最大的特点。这类阅卷规则的主观性很强,阅卷规则中给出的都是很抽象的要求。这种阅卷规则操作性比较差,对阅卷者要求比较高,争议也比较多,所以分差也比较大。在目前的阅卷规则中,单纯的给出抽象的要求的比较少。3、形质彬彬问题:根据给定资料,联系实际,以大学生的精神为主题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观点明确,论述深刻,语言流畅,字数在1000字左右。
例:
总规则:
1、文章必须把握大学生精神的主题和中心。大学生精神内涵主要包括:奉献与牺牲、吃苦耐劳、独立自强、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勇敢坚强、持之以恒、坚定执着……。只要是写大学生精神,言之成理均可。
2、文章要有重点和中心,分点不宜过多。重点不突出的直接判为二类以下。
3、没有精神,只写解决大学生就业的对策直接判为三类以下试卷。
4、大段抄袭材料,没有结合自身实际直接判为三类以下试卷。
5、文章机械、僵硬,表达不够自然大方直接判为三类以下试卷。
这类规则很好的把主观和客观结合起来,既照顾到了文章的整体性,也照顾到了内容的具体性,同时在阅卷的时候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所有的阅卷规则中是用得最多的。大部分的申论文章是要主客观相结合,形式和内容相结合的。
http://shenzhen.huatu.com/
关键词阅读:深圳人事考试网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深圳事业单位 申论要决
- 2013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常识高频考点:政治2013.04.13
- 2013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常识高频考点:科技2013.04.13
- 2013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常识高频考点:经济2013.04.13
- 2013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常识高频考点:法律2013.04.13
- 2013年深圳公务员终极预测:高频成语汇总解析2013.04.13
- 2013年深圳公务员终极预测:申论高频热点关键词201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