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厅官裸奔”到底尴尬了谁?
2015-12-11 15:02 深圳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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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退休厅级干部毕国昌在网上发帖称,在三亚天涯区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被城管收走,致使其仅身穿裤头,他徒步去三亚市政府求助,虚脱两次都未等到承诺将赶到的涉事城管队长,之后近乎“裸奔”4个多小时回家,遭到不少路人哄笑、拍照。此事引发广泛关注。7日凌晨,三亚官方回应称,涉事城管已被停职,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
2月7日凌晨1点,海南省三亚市针对毕国昌游泳衣服被城管拿走作出回应,经查,天涯区城管人员在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天涯区政府已责成涉事城管中队做出深刻检讨,并对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就此事处理不当之处公开道歉,涉事人员被停职。(12月7日光明网)
空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京华时报王琳:此事的基础事实就是毕国昌违规停放在前,城管不当处置在后。本为小事件,却发酵成大舆情。这背后的根源,并不是老人违规停放有多恶劣,也不是城管的处置不当有多糟糕,而是双方的维权悲情牌,直接将一宗小事件推向轰动全国的公共事件。不少网友对毕国昌发出了这样的质疑:游泳时有朋友陪同,拍悲情照时也有朋友陪伴,为何不让家中的老伴或朋友送来衣服先穿上?为什么非要仅着裤衩在三亚街头裸奔4小时?当然不是这位老人要自取其辱,而是他有意要借助自己的裸体对三亚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屈辱式示威”——或者说,这是另一种主打悲情的“身体维权”。另一当事方“小城管”在自述帖中口口声声“厅官大人”亦属同理。你厅官裸奔,我城管示弱。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为何非要悲情维权,或许就在于不悲情无以有效维权。裸奔也好,示弱也罢,用最被动、最无尊严的方式,表达的是他们的最无能为力。
@新京报胡印斌: “厅官裸奔”事件,可称一错再错。末梢执法环节上,随意收走衣物已属违法,而其后各个有可能纠偏的地方,如市长热线、城管反馈系统等全部失灵,直至毕国昌发文质疑,其网曝在厅官身份加持下成为了公共事件,当地有关方面才急匆匆地连夜回应。这既暴露出当地在公共事件应对上的举止失措,也反映出对损害公民尊严行为的不以为然。在网上,很多网民解读时,着重突出涉事几方的身份标签,并认为厅官身份跟受辱遭际、维权靠“网上曝”行为之间形成了某种反常图景,这或许有些偏颇,但个中隐含的权利焦虑不言而喻。无视公民尊严的执法执的不是法,而是倨傲姿态。而任何治理动作,都该有着对权利的尊重。
@人民网蒋萌:在全国许多地方冰天雪地的时候,地处热带的三亚还能露天游泳,单从气候上看,三亚是有温度的。可本例中,三亚城管在可以预见当事人将“半裸”着走回家的情况下,将游泳者的自行车与衣物收走,“冷漠执法”又让人不寒而栗。城管说,在现场等了十分钟,这算什么呢?是人性化“体现完毕”吗?收走东西还不算,当人家找上门要时,既让等城管队长,而且队长还爽约,难道没有刁难之嫌?对城管而言,究竟是一辆不按规矩停放的自行车“破坏公共秩序”,还是一个“半裸”着在街上行走、上政府机关维权的老人更“影响三亚形象”?退休厅官受了这般羞辱,怎能善罢甘休?人家到底是“老记”,知道怎样的传播更有“杀伤力”,只穿裤衩到市政府维权,自拍“半裸照”上网控诉,恐怕是“你让我丢人,我让你现眼”。出了糗事,三亚的管理者可能会说 ,个案不能代表地方形象,对个别执法不当别过度解读。可围观者觉得,细节决定成败,百姓要摊上多大事才算事?
@荆楚网王鸣镝:当随意停放自行车的厅官,邂逅强硬执法的城管,从而上演的一场厅官“裸奔大戏”,迅速吸引了公众的眼球。涉事厅官遭到巨大的羞辱,而涉事人员也受到了停职的处罚,“两败俱伤”的结局,让人深思、更发人深省,暴露执法之殇,更突显管理之困。
而且“厅官裸奔”不只是个“黑色幽默”,不能一笑而过,值得各级领导干部反思反省,对照检查,引以为戒,立行立改。不论是执法部门也好,还是管理部门也罢。首先。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法治建设体系是前提。其次,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干部职工法律法律的教育与学习,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重点。最后,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知法、守法、重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勇当法治“急先锋”,甘当人民“好公仆”,才能让“厅官裸奔”的尴尬成为“昨日传说”。
@东方今报李长需:退休厅官毕国昌海南三亚“半裸维权”越演越热闹,疑似涉事被处理城管发文《小城管惹不起大厅官》,详述事件经过,贴出政府热线记录,证明自己执法无大过,并提出“我一个小城管惹不起您这样的大厅官”。其实,平心而论,厅官为自行车免于淋雨而将其锁在凉亭柱子上,事后以“法无规定皆可为”来否认违规停放,是不合适的,厅官理应反思,城管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也是应该的。问题出在执法程序上,在车主不在场的情况下,剪开锁链拖走车子且无任何告知动作,没有依法执法。
纵观整个“厅官裸奔”事件,需要反思的地方很多,比如城管的执法权限及程序界定——城管是否有权随意扣押他人物品,以及扣押物品应该履行怎样的合法程序;又比如城管执法纠偏体系的建立与执行,市长热线热起来,城管反馈系统灵起来,民众投诉要有效等。这远比“悲情”更实际。
华图解析:其实,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其他人身上,根本就不算啥大事,没必要弄得人尽皆知,但是,却因为当时人是“厅官”“城管”,从而将将“城管暴力执法”和“厅官”再一次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平息而论,双方都存在问题,就厅官而言,为将装有衣服、口罩、眼镜等衣物的自行车免于淋雨,而将其锁在凉亭下,本身就属于违规停放,被城管收走也算合情合理;对于城管来说,在车主不在场的情况下,却任性地选择将车锁一剪,拉走了事且无任何告知动作,显然没有依法执法,说到底,双方都应该反思,而不是把错误都归结于对方。
其实,“厅官裸奔”事件,反映了当前城管执法中和游客在公共场所存在的不文明现象,更值得各级领导干部反思反省,而消除城市不文明现象,就需要相关部门以及广大民众的相互配合,作为广大群众,一定要遵守公共文明规则;对于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一定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法治建设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避免“厅官裸奔”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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