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粤东西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
2017-06-05 15:26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7、报考“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岗位的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复印件。
具有医生、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县(市、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或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的人员可报考免笔试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各相关地级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各有关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四)成绩
参加笔试加面试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参加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划定。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各地人社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要在省人社厅网站、各有关地级市、县人社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主页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