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招募“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1500名(4)
2017-06-08 09:39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华图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国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一项志愿项目,是在基层培养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向基层输送建设发展急需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具体工作要落实到部门和人员,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1.各地“三支一扶”办和服务单位要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做好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接转、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及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
2.各地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粤人社函〔2016〕3632号)的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完善培训制度,健全培训体系,加快构建“三支一扶”人员培训长效机制。
3.各地要指导基层单位加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和使用。服务单位要敢于压担子,充分发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特长才干,让他们学有所用,并在实践中磨练成长;要针对岗位的实际问题和工作需求,落实传帮带和“一对一”导师培养机制,注重传思想、传经验、传技能,不断提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县(市、区),省“三支一扶”办将调减其今后的招募计划,直至停止招募。
(三)落实相关政策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扎实推进“原服务单位留用一批,事业单位招聘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一批”的“三个一批”就业服务模式,促进期满人员的就业创业。要继续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7〕25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强经费保障
1.各地要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严格按照《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36号)和《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要求,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等补贴标准。
2.各地要认真做好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2000元安家费补贴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
3.各地“三支一扶”办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每个季度上报一次在岗人员补贴发放情况,确保各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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