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编制教职员19名公告(2)
2018-12-07 13:53 深圳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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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我院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届时注意接收。符合报名条件者须在笔试前1天持报名应聘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第一阶段: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如入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专栏公布。
(二)第二阶段:面试
教师、辅导员岗位的面试方式是试讲+答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教辅岗位的面试方式是实操+答辩,面试成绩=实操成绩×60%+答辩成绩×4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不合格者不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分数相同,以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指定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院的通知》粤卫〔2011〕263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格复审、笔试、试讲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告以及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统计试讲、答辩成绩时均需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本公告提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新招聘青年教师必须先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六)本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原2018年6月7日在省人社厅官网挂网公告作废,以本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083116(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8315911(纪检监察审计室)
附件1: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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