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委办公厅面向全市选调10名公务员公告
2018-12-11 11:57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深圳组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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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厅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开招考选调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10名,均安排在厅机关局处室工作。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理论和文字功底、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我市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满足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条件。
(三)具有3年以上(含3年)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四)全日制本科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报考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文学、哲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新闻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
(六)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4.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不退回):(1)报名登记表(可从深圳组工在线下载);(2)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蓝底3张);(3)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本人签名);(4)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荣誉证明等。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深圳市委大院后楼112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6。联系电话:0755-88133205、88133208。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登记表和彩色电子照发电子邮件swbgtmsc112@163.com。
4.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厅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心理人机对话测试和面试。笔试、心理人机对话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入围人员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未进入考试范围,不另行通知。
(三)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时参照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选调资格等原因,可递补安排人员进行体检。
(四)统一试用
体检合格后统一对选调对象试用三个月。
(五)组织考察
试用结束后,由考察组到体检合格的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对象的组织鉴定材料。
(六)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10名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务。
(七)公示。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八)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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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