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京面向应届生招聘事业编教师33名公告
2019-03-16 10:36 深圳定点教师考试 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是深圳市教育局批准、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所属、人大附中承办的全日制公立学校,是人大附中联合学校总校的成员校,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包含九年一贯部和高中部两个校区。为充实师资队伍,经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同意,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将于近期赴北京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3名。具体岗位参见《2019年3月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北京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可以报考,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学历不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将学历改为“本科”,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为“数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物理”,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4),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并必须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报考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5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人员。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设立“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者请提前下载《2019年3月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赴北京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带至报名地点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请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8:30—16:30,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就业指导中心(学十六楼)140多功能厅;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法
组织专家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预评分,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基本条件、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现场谈话询问等。根据资格审查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整理好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2,贴照片,一式两份);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时验原件);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函)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须加盖院系公章),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现场报名时验原件);
④成绩单(须加盖院系公章);
⑤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书(详见附件4);
⑥岗位要求英语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英语专业八级及以上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英语专业八级及以上证书,须现场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者托福考试95分以上成绩单(现场报名时验原件)。如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岗位要求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的,须于毕业前取得相应等级证书(成绩单),并就本人相应等级证书(成绩单)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4)。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