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考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19-05-20 11: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五、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一)时间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均于2019年5月25日(周六)进行,上午9:00开始。
面试按下列顺序进行:
1.报考综合司协调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报考秘书行政司信息技术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报考法律司法务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按下列顺序进行:
1.报考秘书行政司信息技术处、法律司法务处职位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2.报考综合司协调处职位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所有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我办南门传达室报到,届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考生入场(全天封闭)。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我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
乘车路线:乘坐13路、21路、32路、65路、68路公共汽车在西城三里河站下车,向东行300米路北即到;或乘坐地铁1号线在木樨地站下车,由北侧出口出站后向北行900米即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6月初进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我办将电话通知进行体检。体检的考生请提前做好准备,按照通知时间到我办报到,并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由我办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时确认面试、提交材料、报到复审、参加笔试面试和进行体检。
3.考生进入候考室前,须关闭和上交手机、ipad、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后领回)。考试结束后根据安排在其他场所等候集中退场。
联系电话:010-68576818 传真:010-68576791
电子邮件:rensc@hmo.gov.cn
欢迎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
2019年5月17日
附件1
XXX确认参加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XX职位面试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我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姓名(传真需手写签名):
日期: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报考XX职位(职位代码XXXXXXXXX),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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