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学校招聘教师34名公告
2019-12-02 18:58 深圳定点教师考试 来源: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
2019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学校招聘34名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学校(九年一贯制)招聘应届毕业生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应届毕业生21个岗位34名教师,具体职位分布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报考),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既可按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也可按支教时任教的学科报考。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40岁以下(即1978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1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0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北京师范大学
时间:12月10日(星期二)9:00—13:00;
地点: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130、140、141会议室。
(二)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12月15日(星期日)9:00—13:00;
地点: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大路校区)就业中心。
(三)招聘程序
1.宣讲;
2.现场报名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者请下载附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其他事项承诺书,并携带个人简历到现场报名。
(2)咨询邮箱:ssggsyj@163.com。
3.资格审查;
4.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请于当日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资格证书前往面试地点进行面试。
5.体检、考察和公示;
6.签约,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1.解决教师编制;
2.按深圳市人才住房政策分配人才住房;
3.全员海外培训:三年内一次;
4.薪酬:办理入编手续后,享受深圳市在编中小学教师统一薪酬福利待遇(含基本工资,各类规范性津补贴、五险一金、职业年金、住房补贴等)。
5.奖金:最高年薪30%的优秀业绩奖励。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国内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毕业当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三)招聘岗位中如未设置教师资格限制的岗位,受聘人员须承诺在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如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将自愿解除聘用合同,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所指年龄、任职及聘任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2019年12月1日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