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事业单位公基常识:犯罪主观方面的区分方法
2019-12-20 11:53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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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观方面的区分,直接故意一般很好判断,关键是间接故意还有过失的判断,讲义上所说的意志因素难以理解,需要通过大量题目来区分,怎么判断一种心理是放任还是过失,还是自以为是,下面通过一道题目来完整分析一下。
【例题】幼师陈某因为班上小朋友小明吵闹不止,为了惩罚小明,就把小明锁在楼梯拐角储物室(储物室没有通风采光设备),一个小时后,陈某打开储物室,发现小明已经窒息死亡,陈某对于小明的死亡主观上是(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C。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行为人本来应该知道行为可能造成危险,但由于疏忽或忘记,导致行为产生危害结果。此题中,陈某意图只是惩罚小明,并未意图犯罪伤害小明,所以内心是抵触危险发生的,陈某将小明关在储物室之前应先检查储物室的状况,毕竟小明还年幼,容易有危险,但陈某未检查直接将小明锁入,主观上疏忽了,所以,陈某意志上排斥危险发生且疏忽,所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陈某明知将小明锁入,小明会有危险,陈某还有执意关入,造成小明死亡,就是直接故意。如果陈某意识到关进小明有可能危险,但是自以为危险不大,不会有什么伤害,可以起到惩戒作用,就把小明关入,小明发生危险,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陈某知道关进去之后意识到储物室无通风设备,意识到小明在里面有可能(不是一定)发生危险,但没有将小明放出,那就是任由危险发生,就是放任,就是间接故意。故本题答案为C。
【方法总结】故意和过失最大区别就在于行为人的意志因素不同,故意是有追求危害的想法,而过失是抵触危害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的相同点是行为人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不是一定)造成危险,区别在于过于自信是行为人意志上是抵触危险发生的,而间接故意放任的心态里对危险的发生不抵触。
深圳事业单位考试网提醒考生:犯罪主观方面这一部分不像宪法那样识记性的点,需要通过做题理解,先把理论里每个的关键词提出来,比如直接故意是“明知必然或可能”加上“希望”,过于自信是“已知可能”加上“自以为是”,然后找各种类型题来带学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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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