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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生活安宁权

    2020-05-14 17:3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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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2019年末,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其中的人格权编草案完善了隐私定义,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四审稿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这意味着,安宁权与私密空间、活动和信息并列,成为隐私权的重要内涵。

      【模拟题目】

      为了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网络传播方式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完善了隐私定义,将“生活安宁权”纳入隐私权。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将生活安宁权入法,能够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要让该项法规更大程度发挥效能仍需加强管理。

      当下,互联网时代,网络人们生活、工作、学习的同时,一些利用网络平台和网络传播方式谋求利益,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网民们打开电脑,随时跳出来的弹窗;翻开手机网页,各式各样的推送……侵犯公民生活安宁权的同时,更是严重干扰个人生活,私人生活安宁权保障难以为继。

      在网络化生存的当下,将生活安宁权入法,不仅能够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而且,体现了健全法律体系,把隐私权的保护拓展到网络空间,也是法律与时俱进的表现。除此之外,为网络世界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的维权保障,能够维护正常网络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从而清朗网络环境。

      但是,要想让网络“生活安宁权”能否发挥更大效果、切实维护网民的合法权益,仍需要落实到位。

      一方面,细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加强执法力度,做到严格执法对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坚决抵制。

      另一方面,创新普法形式,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了解生活安宁权的概念意义,也要了解侵权的界定。不断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

      本文: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生活安宁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成,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请及时关注深圳华图微信公众号【szhuatu】/深圳人事考试网,我们这里有实战经验丰富的辅导老师,以及相关事业单位、教师编制招聘资讯,欢迎来咨询客服吧!

    (编辑:深圳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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