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20-06-15 11:4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将于2020年6月29日至30日进行,分别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2:30前,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号)一楼大厅等候,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面试开始时间 | 面试职位 |
6月29日 9:00 | 1.科技和国际合作司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面试); 2.离退休干部局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
6月29日 13:30 | 1.科技和国际合作司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专业能力测试); 2.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宣传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3.离退休干部局组织宣传处(党委纪委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
6月30日 9:00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
其中,报考科技和国际合作司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需上午入场,全天入围管理,下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考生在面试结束后,随即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二)面试有关事宜
1.面试当天考生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2.考生参加面试须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不含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含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定于7月1日上午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费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2: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等信息。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2.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联系方式: 010-88330906、88330966(电话)
010-88330956(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
4.单位推荐信
5.待业情况说明
国家药监局人事司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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