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A座10楼 电话:0755-8207286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兴路10号科技园文化广场2楼A20  电话:0755-2267722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4001号万汇大厦505(龙城广场地铁站c/d出口) 电话:0755-85200311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206 电话:0769-2276141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10楼A 电话:0752-7387260

地址:惠东县华侨城大道17号8楼18(大润发楼上) 电话:0752-8520071

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9楼 电话:020-61136179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10号友谊大厦205铺 电话:0756-222068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5楼4516-20室 电话:0757-83139657

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建阳路交界处华图教育营业厅 电话:0663-8295956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2号中恳百货15楼K座 电话:0760-88833661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十楼1002室 电话:0668-2885968

地址:江门市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602.603室 电话:0750-3126589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9号图书馆四楼南侧 电话:0759-348102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梅龙商城二楼华图教育 电话:0753-2389268

地址:中共潮州市委党校行政楼502(新金山中学隔壁) 电话:15814925073

地址:汕尾城区红海大道和顺市场旁7天酒店2楼 电话:0660—3803822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63号市青少年宫办公楼2楼 电话:0766-8818949

地址:肇庆端州区端州四路碧湖广场3楼C11室 电话:0758-2288575

地址:河源市新城区建设大道与大同路交汇处中心壹号大厦806 电话:0762-3105500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北环路69号购书中心二楼 电话:0662-3695959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1号财富广场22楼2210 电话:0751-8228622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六楼6A03 电话:0763-3863073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城东大道8号(即潮阳一中南侧)电话:0754-83616103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大咖师资团|

直播学习平台师资家园|

招考汇总问答砖题库|

微信微博QQ群

您当前位置:首页 公务员考试网 >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 招警 > 招警考试公告 > 2021年清远市公安局第三次招聘95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

2021年清远市公安局第三次招聘95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

2021-04-14 17:01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文字写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知识、法律基本常识。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作弊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核

  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三)面试

  1.面试人选:

  (1)初试为体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体技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初试为笔试的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不多于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在公布初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

  (1)初试为体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初试为笔试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报考人员依考试总成绩合格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行为)、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三)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清远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公安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出现空缺的职位,可由清远市公安局在相同或相近职位条件的合格报考人员中进行调剂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从初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在3年内不得再次应聘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本公告由清远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清远市公安局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清远市公安局

  2021年4月12日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友情申请QQ2058983767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