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东莞市引进公办中小学招聘159名教师公告(2)
2022-04-28 20:28 深圳定点教师考试 来源:东莞教育局
(二)资格审核
1.线上初审:引进单位(市教育局、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负责统筹下属学校引进人才工作,下同)组成审核小组,于5月13日内完成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审核。其中统筹岗位由市教育局组织审核小组进行初审。考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2.现场复审:引进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5月16日至6月19日(每位考生复审时间具体由引进单位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本人简历和近5年工作总结。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阅,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原件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复印件真实有效,并在体检前提供原件,否则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6月19日期间。具体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地点由引进单位另行通知。
2.考核安排
引进单位负责组织考核,其中局统筹岗位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集中面谈(集中面谈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根据考生学历、职称和专业推荐到有相应学科需求的学校进行考核。园区(镇街)属中小学岗位由所在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考核。
考生应于5月16日前打印考核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
(1)考核形式: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面试、附加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含精品课(公开课)展示、教学试讲+答辩等形式。面试含无领导小组面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附加考核含专业技能水平实操、案例处理、演讲和实地调研等形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岗位须附加考核实操环节;心理健康、生涯教育等岗位须附加考核案例处理环节。具体考核形式由引进单位安排并执行,引进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增设实操、案例处理、演讲等附加考核项目,在以上考核达标后再进入量化评价环节。
(2)考核成绩:
无附加考核环节的考核成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100分)或面试(100分)或专业技能水平测试(50分)+面试(50分);
有附加考核环节的考核成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50分)+面试(25分)+附加考核(25分)或专业技能水平测试(50分)+附加考核(50分)或面试(50分)+附加考核(50分)。
总分100分,考核成绩达80分及以上者进入下一环节,不达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量化评价
根据考生的学历水平、专业技术资格层次、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方面材料进行量化评价,总分15分。量化评价标准详见《东莞市公开引进公办中小学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量化评价指标》。
(4)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 考核成绩(100分)+量化评价得分(15分)
3.考核要求
(1)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考核,不得违反考核纪律,须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核资格;评委不得询问考生个人信息,否则按违反考核工作纪律从严从重处罚;
(3)各备考环节,考生除可携带空白纸和笔(考场也均可提供)进入备考区,其余物品均不能携带;
(4)考生可携带试讲备课教案和无领导面试阅题笔记进行考核;
(5)附加考核环节,考生可自带考试相关的用具(音乐器具、运动器具和画笔工具等)。
分岗位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考核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可先按专业技能测试、再按面试成绩、再按附加考核成绩、再按量化评价得分排名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报考多个岗位均进入拟聘名单的,由考生自主选岗,同时签订《承诺书》;确定拟聘岗位后不得更改,被放弃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