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17-02-07 17:0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6日24时前传真至021-50408178或发送扫描件至renshichu@eastsea.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7年2月23日下午和2月24日全天进行。
1、2月23日下午
报考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0501001001(政策法规和规划处副主任科员职位)
0501001002(海域和海岛管理处科员职位)
0501001003(海洋环境保护处副主任科员职位)
0501001004(海洋环境保护处副主任科员职位)
2、2月24日全天
(1)上午:报考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0501001005(海洋科学技术处副主任科员职位)
0501001007(人事处科员职位)
(2)下午:报考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0501001008(财务处科员职位)
0501001009(党委办公室科员职位)
05010010010(纪检监察办公室科员职位)
05010010011(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位)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机关服务中心一楼,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塘路630号。
(三)交通路线及乘车方式
考生乘火车、汽车、飞机到上海后,转车到陆家嘴地铁站,然后换乘公交81路到配电所站下车,向前走约100米,马路对面即是。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将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统一前往。体检费用由我局统一支付。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请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方式:021-50408178(电话兼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人事处
2017年2月7日 (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