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局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2017-02-10 09:3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00089。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报到、体检安排
1、报到安排。
2月23日上午7:30前在北京市气象局人事处(401室)报到。报到时请考生携带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原件材料复核将于2月24日上午面试前返回各位考生。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
交通路线:北京市气象局在地铁10号线车道沟站C口东200米(过桥即到),公交车在车道沟桥东站下车(360、334、347、632路等)。
2、体检安排
体检于2月23日上午进行,在北京市气象局人事处(401室)集合,届时统一前往,《体检须知》将提前一天发送至各位考生报名邮箱。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五、面试日期、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月24日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北京市气象局,候考地点:北京市气象局三楼接待室。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注意事项: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六、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参考体检结果,按1: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其他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面试录用的公务员签订五年服务期协议。
联系电话:010-68400789/68400863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北京市气象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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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