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招考紧缺专业公务员报考指南(2)
2016-03-21 10:29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十八)考试期间,可以使用计算器吗?
不能。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使用计算器,适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十九)若某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小于其面试名额时,是否削减招考名额?
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时不削减招考名额,但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十)考察主要有哪些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要求执行。
(二十一)中外合作办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何提供学历学位材料?
中外合作办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考察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二十二)如何选择具体录用单位?
公示结束后,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公布每类职位可选的具体录用单位,由拟录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在所报考职位列明的录用单位中进行选择。每名拟录用人员只有一次选择机会且只能选择一个录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具体录用单位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十三)公务员报到时间如何确定?
公务员报到时间按以下办法确定:应届毕业生及市直单位录用的社会人员均以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的时间作为公务员报到时间;区直单位录用的社会人员以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报到的时间作为公务员报到时间。公务员报到时间将作为聘任合同起始时间、试用期开始时间和工资起算时间。
(二十四)此次招录的人员是聘任制公务员吗?招考单位与拟招人员要签订合同吗?期限多长?期满可否续签?
此次招录的人员均为聘任制公务员。经原人事部批准,深圳于2007年1月开始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2010年全面扩大试点范围,对2010年1月1日起新进入深圳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
经审批同意录用后,由招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此次公开招考的公务员需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包含1年试用期。合同期满,单位与公务员双方愿意续签合同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续签,续签合同的期限一般为5年。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在用人机关连续聘满10年的,单位可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四、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二十五)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二十六)《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二十七)此次招考的查询网站是什么?
深圳组工在线网址: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szhrss.gov.cn。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
(二十八)对考生服务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4月10日的工作日9:30-11:30, 14:30-17: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szhrss.gov.cn进行反映)。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考政策的咨询。
(二十九)对招考政策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5-12333,0755-88128433(受理咨询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31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以上电话均不受理涉及考生服务系统的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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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深圳公务员考试 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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