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A座10楼 电话:0755-8207286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兴路10号科技园文化广场2楼A20  电话:0755-2267722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4001号万汇大厦505(龙城广场地铁站c/d出口) 电话:0755-85200311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206 电话:0769-2276141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10楼A 电话:0752-7387260

地址:惠东县华侨城大道17号8楼18(大润发楼上) 电话:0752-8520071

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9楼 电话:020-61136179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10号友谊大厦205铺 电话:0756-222068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5楼4516-20室 电话:0757-83139657

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建阳路交界处华图教育营业厅 电话:0663-8295956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2号中恳百货15楼K座 电话:0760-88833661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十楼1002室 电话:0668-2885968

地址:江门市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602.603室 电话:0750-3126589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9号图书馆四楼南侧 电话:0759-348102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梅龙商城二楼华图教育 电话:0753-2389268

地址:中共潮州市委党校行政楼502(新金山中学隔壁) 电话:15814925073

地址:汕尾城区红海大道和顺市场旁7天酒店2楼 电话:0660—3803822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63号市青少年宫办公楼2楼 电话:0766-8818949

地址:肇庆端州区端州四路碧湖广场3楼C11室 电话:0758-2288575

地址:河源市新城区建设大道与大同路交汇处中心壹号大厦806 电话:0762-3105500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北环路69号购书中心二楼 电话:0662-3695959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1号财富广场22楼2210 电话:0751-8228622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六楼6A03 电话:0763-3863073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城东大道8号(即潮阳一中南侧)电话:0754-83616103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

直播问答砖题库师资|

招考汇总时政热点红领微课堂|

微信微博QQ群

您当前位置:首页 公务员考试网 >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 事业单位 > 事业考试公告 > 2016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76名审判辅助人员公告(2)

2016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76名审判辅助人员公告(2)

2016-03-09 11:26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部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参加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名单在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公布。

  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时,将严格按照入围考生的准考证号码顺序确定面试抽签时间,面试当天根据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考场,每人面试时间为8分钟。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现场出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在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公布,考生可进入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设定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政审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 ¥99.00数量关系模块宝典
  • ¥80.00数量关系考前必做1000题
  • ¥51.00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教材
  • ¥60.00言语必考成语188条
  • ¥42.00银行招聘考试一本通
  • ¥92.002016版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用书

推荐课程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更多

2016深圳市考面试辅导课程
深圳公务员笔试辅导课程
2016国考暑期营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友情申请QQ2058983767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