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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招聘23名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2)

2016-03-11 10:36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审核

  通过笔试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2016年4月6日(周三)上午9:00至12:00

  2、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2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60号)。

  3、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非应届生需同时提供学历鉴定或教育部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未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考试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并进行签到和抽签。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候考点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1、面试时间初定为2016年4月8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包括个人特征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

  面试当天根据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每名考生面试完成后现场出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也可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我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逾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税前工资8.8万元/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速录、体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2199381);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2119019)。咨询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4月5日,逢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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