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A座10楼 电话:0755-8207286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兴路10号科技园文化广场2楼A20  电话:0755-2267722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4001号万汇大厦505(龙城广场地铁站c/d出口) 电话:0755-85200311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206 电话:0769-2276141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10楼A 电话:0752-7387260

地址:惠东县华侨城大道17号8楼18(大润发楼上) 电话:0752-8520071

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9楼 电话:020-61136179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10号友谊大厦205铺 电话:0756-222068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5楼4516-20室 电话:0757-83139657

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建阳路交界处华图教育营业厅 电话:0663-8295956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2号中恳百货15楼K座 电话:0760-88833661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十楼1002室 电话:0668-2885968

地址:江门市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602.603室 电话:0750-3126589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9号图书馆四楼南侧 电话:0759-348102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梅龙商城二楼华图教育 电话:0753-2389268

地址:中共潮州市委党校行政楼502(新金山中学隔壁) 电话:15814925073

地址:汕尾城区红海大道和顺市场旁7天酒店2楼 电话:0660—3803822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63号市青少年宫办公楼2楼 电话:0766-8818949

地址:肇庆端州区端州四路碧湖广场3楼C11室 电话:0758-2288575

地址:河源市新城区建设大道与大同路交汇处中心壹号大厦806 电话:0762-3105500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北环路69号购书中心二楼 电话:0662-3695959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1号财富广场22楼2210 电话:0751-8228622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六楼6A03 电话:0763-3863073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城东大道8号(即潮阳一中南侧)电话:0754-83616103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

直播问答砖题库师资|

招考汇总时政热点红领微课堂|

微信微博QQ群

您当前位置:首页 公务员考试网 >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 事业单位 > 事业考试公告 > 2016年梅州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5人公告(2)

2016年梅州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5人公告(2)

2016-03-23 10:20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一)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笔试内容分为卫生和综合二类,即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素养。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ov.cn/)及各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主管部门提出查分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ov.cn/)及各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操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四、体检

  根据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382号)文件规定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xingning.gov.cn/)及各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七、相关事宜

  (一)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主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3263761。

  (二)本公告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6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及电话》

  附件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附件5:2016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2日

  ---相关阅读---

  2016年深圳光明新区教育系统选聘48名优秀教师公告

  2016年深圳光明办事处招聘31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深圳市肿瘤医院第一批人才补充招聘53人公告

  • ¥99.00数量关系模块宝典
  • ¥80.00数量关系考前必做1000题
  • ¥51.00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教材
  • ¥60.00言语必考成语188条
  • ¥42.00银行招聘考试一本通
  • ¥92.002016版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用书

推荐课程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更多

2016深圳市考面试辅导课程
深圳公务员笔试辅导课程
2016国考暑期营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友情申请QQ2058983767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