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A座10楼 电话:0755-82072866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兴路10号科技园文化广场2楼A20  电话:0755-2267722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4001号万汇大厦505(龙城广场地铁站c/d出口) 电话:0755-85200311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206 电话:0769-2276141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1号世贸中心10楼A 电话:0752-7387260

地址:惠东县华侨城大道17号8楼18(大润发楼上) 电话:0752-8520071

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9楼 电话:020-61136179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10号友谊大厦205铺 电话:0756-222068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5楼4516-20室 电话:0757-83139657

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建阳路交界处华图教育营业厅 电话:0663-8295956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2号中恳百货15楼K座 电话:0760-88833661

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十楼1002室 电话:0668-2885968

地址:江门市迎宾大道中131号中信银行大厦602.603室 电话:0750-3126589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9号图书馆四楼南侧 电话:0759-3481023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梅龙商城二楼华图教育 电话:0753-2389268

地址:中共潮州市委党校行政楼502(新金山中学隔壁) 电话:15814925073

地址:汕尾城区红海大道和顺市场旁7天酒店2楼 电话:0660—3803822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63号市青少年宫办公楼2楼 电话:0766-8818949

地址:肇庆端州区端州四路碧湖广场3楼C11室 电话:0758-2288575

地址:河源市新城区建设大道与大同路交汇处中心壹号大厦806 电话:0762-3105500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北环路69号购书中心二楼 电话:0662-3695959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1号财富广场22楼2210 电话:0751-8228622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六楼6A03 电话:0763-3863073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城东大道8号(即潮阳一中南侧)电话:0754-83616103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

直播问答砖题库师资|

招考汇总时政热点红领微课堂|

微信微博QQ群

您当前位置:首页 公务员考试网 >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 事业单位 > 事业考试公告 > 2016年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第一次招聘若干名科研人员(2)

2016年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第一次招聘若干名科研人员(2)

2016-03-25 13:43 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enzhen.huatu.com/文章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四)面试

  1、面试预计在2016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包括与从事应用课题研究相关的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研究设计、各类推理能力和数字资料运用能力、中英文表达能力等。

  3、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答辩式面试和实操式面试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报考职位代码为1-1至1-6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中答辩式面试与实操式面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

  (2)报考职位代码为1-7至1-10科研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答辩式面试和实操式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面试采取当场评分、统分的方式,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我院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的要求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用,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中任一条件的,均不可报名。

  (三)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关于网络报名及各招聘职位的相关问题,请在工作日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3126088;政策咨询电话:020-86464125;监督投诉电话:020-86464329)。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2016年3月22日

  附件:

  1、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相关阅读---

  广州市越秀区招聘6名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341名工作人员

  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发改局招聘机关雇员2名公告

  • ¥99.00数量关系模块宝典
  • ¥80.00数量关系考前必做1000题
  • ¥51.00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教材
  • ¥60.00言语必考成语188条
  • ¥42.00银行招聘考试一本通
  • ¥92.002016版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用书

推荐课程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更多

2016深圳市考面试辅导课程
深圳公务员笔试辅导课程
2016国考暑期营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友情申请QQ2058983767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